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开展院聘授课教师工作,此项工作对巩固良好的教学效果,建立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高等函授教育师资队伍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做好2022年度聘任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聘任范围
聘任对象为近三年内从事高等学历教育,且承担过我院函授教学任务的还未受聘的授课教师(不包括辅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和论文答辩教师);以及原聘期已到,愿意继续受聘且符合条件的授课教师。
二、院聘授课教师资格有效期
资格有效期为五年。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热爱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中央财经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有高校教师资格;
3.近三年内连续或多次从事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承担过我院函授教学任务, 教学效果良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5.对于个别学历、职称、教师资格等条件不完全符合要求,但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教学效果优秀,能胜任我院函授教学任务的青年骨干教师,各单位也可向我院推荐。
四、申请办法
各单位应本着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办学声誉、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自行申报(申请聘任的教师须填写受聘教师简历,表格从网上下载),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写评语、签署意见,填写受聘教师登记表(表格从网上下载),经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我院教学管理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