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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夏季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4-11-03  点击:[]

各相关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

为了做好2015届夏季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组织工作

请各有关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夜大学部在2014年11月15日前,向会计专业(含会计学、会计学(注会方向)、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公布《近几年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真实题目一览》(见附件1,从学院网站下载),向其他专业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见附件2至附件9,从学院网站下载)。

1. 会计专业(含会计学、会计学(注会方向)、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与指导老师协商拟定题目。《近几年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真实题目一览》(附件1)仅供参考,并非拟定题目。

2. 其他专业学生从本专业论文题目范围中任选一个或与指导老师协商拟定题目。

3. 夜大学部在2014年12月5日前分别将会计专业学生信息、金融专业学生所选论文题目汇总后报教学管理部。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和撰写工作安排

1.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请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当地聘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胜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承担。夜大学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教学管理部组织各学院落实。

2.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毕业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指导教师即与学生见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正式开始。指导教师在2015年4月15日前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情况写出评语,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3. 毕业论文一律使用A4打印纸、宋体小4号字、单倍行间距打印,使用统一规定的毕业论文模版(表格从网上下载)装订成册。

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 函授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继续由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组建答辩组完成。答辩组由一名组长和二到三名组员构成,具体条件为:答辩组组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组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

答辩组组成人员的相关资料参照《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聘教师申报审批表》填写,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备案。

2. 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在2015年4月05日--2015年4月20日完成。届时我院将派出答辩专家前往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检查答辩工作。

3. 夜大学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仍由相关学院组织完成。

四、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2.专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3.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组在学生答辩结束后,综合评定,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五、《毕业论文评定表》的报送

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须在各教学班全部工作结束一周之内将《毕业论文评定表》按班级、学号顺序收集整理后报送教学管理部。

六、毕业论文的存档

在全部工作完成后,请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部将学生最终评定为“优秀”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报送教学管理部存档,其他学生的毕业论文由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夜大学按有关规定保存。

七、有关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成绩评定等其他要求请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修订)继教院字[2010]27号执行。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近几年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真实题目一览.docx

  • 附件2: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税务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 附件4: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金融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 附件5: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 附件6: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 附件7: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信息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 附件8: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 附件9: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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