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首页   >   学历教育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05-05-26  点击:[]

为了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模范遵守学校及函授站、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2.按时参加面授,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认真、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职单位的反映良好。

(二)优秀班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身作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校及函授站、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2.热爱班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班级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协助老师做好有关工作,努力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站风作出榜样;

3.学习努力,成绩良好;4.积极、认真做好本职厂作,所在单位反映良好。

(三)优秀毕业生

1.政治表现良好,思想进步,模范遵守学校及函授站、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3.工作表现突出,所在单位反映良好。

二、评选及表彰办法

(一)优秀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由所在函授站、部每学年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评选,进行表彰,并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和《优秀班子部登记表》,报学院备案。

(二)每届学生毕业时,由所在函授站(点)、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评选,提出优秀毕业生的初选名单,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报学院审批,审批合格的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子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奖励材料,均归入本大学籍档案。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解释。

二○○四年三月

©2021 版权  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